《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12月6日,教育部网站发布《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出台,各院校机构自主探索的交叉学科试点,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编入交叉学科门类目录,成为一级学科,这意味着一批新兴学科将闪亮登场。交叉学科会给中国高等教育带来什么样的变化?本报记者就此采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及业内专家进行解读。
设置交叉学科:点亮创新创造的技能树
为什么要设置交叉学科,交叉学科将为中国高等教育带来什么?
西安工业大学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刘卫国说:“交叉学科设置是高等教育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实现重要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革命性突破的必然选择,必将推动高等教育进一步深化改革,形成交叉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在学科布局、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产生巨大影响。”
“学科交叉融合已经成为当前科学技术发展的重大特征,一些重要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往往也产生于学科交叉领域中。当前,我国科学技术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有距离,与社会实际需求有距离,解决这些堵点问题需要交叉学科发挥作用,推动复合型学科专业集群发展、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融合,能进一步提升对科技创新重大突破和重大理论创新的支撑能力。”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研究员景安磊说。
202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置了交叉学科门类,同时设置该门类下两个一级学科,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和国家安全学。
“但当前,学界对交叉学科概念和内涵的认知还不统一,社会公众对其认同度还不够高,亟须进一步加强引导。”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说。去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交叉学科的研究工作,系统总结国内外交叉学科发展现状,结合我国学科管理机制,起草了此版管理办法。
武汉大学科教管理与评价研究中心主任、信息管理学院教授张琳说:“目前我国交叉学科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学科共识缺乏、建设目标不明确、组织建构不足、机制支持薄弱等问题,制约了交叉学科的良性发展。”
“此版管理办法的核心是构建科学规范的交叉学科发展制度体系。重点包括,首次明确界定了交叉学科的概念内涵,提出了交叉学科设置须满足的一系列基本条件,建立了交叉学科放管结合的设置机制和调整退出机制,明确了交叉学科学位授予和基本要求,并从招生、培养、评估等角度为交叉学科的优化发展构建了系统性质量保证体系。”张琳说。
学科交叉发展到什么程度可以形成交叉学科
学科交叉很久以前就在提倡,无论是具体方式探索,还是解决重大问题、协同培养人才,各高校在实践中都取得了诸多成果。怎么区分交叉学科和学科交叉?学科交叉发展到什么程度可以形成交叉学科?
对此,国务院学位办的解读是:“学科交叉不等于交叉学科。学科建立有其自身规律,需要知识分化融合并形成相对独立的人才培养体系,能够适用于学位授予单位规模化、规范化培养人才。学位授予单位应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领域,用好学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剂’,大力促进多学科交叉。”
“交叉学科既可以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而形成的新兴学科,也可以是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内部不同分支学科交叉而形成的新兴学科,又可以是技术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内部不同分支学科交叉而形成的新兴学科,内涵非常丰富。因此,交叉学科不同于学科交叉,它是在学科交叉的基础上,通过深入交融,创造一系列新的概念、理论、方法,展示出一种新的认识论,构架出新的知识结构,形成一个新的更丰富的知识范畴。”刘卫国说。
据介绍,西安工业大学已经根据学校现有学科优势和特点,以国家急需学科、新兴交叉学科为突破点,对人工智能新兴交叉学科建设进行提前布局,搭建了团队和平台。这也是全国多家高校目前正在做的事情。
景安磊说:“从学科发展逻辑理解,学科交叉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交叉学科是高级发展阶段。初级阶段的学科交叉过程中,如果产生了新对象、新问题、新方法,具有形成新理论、新知识、新需求的潜力,具备了高水平队伍、扎实的学科基础和较好的人才培养条件,那就有必要通过设置交叉学科来实现新突破。”
退出机制:防止“赶时髦”申报
由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自主开展交叉学科设置试点,符合条件申请编入交叉学科门类目录,每5年修订一次。对于不再符合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社会需求萎缩的交叉学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会按程序将其退出目录。
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试点设置交叉学科的条件、程序、命名及编码规则以及交叉学科的学位授予、招生方式、培养要求、评估评价等每一个环节,力图“高起点设置,高标准培育”。
那么,与现有学科设置和管理相比较,交叉学科的设置和管理有什么新的突破?
张琳说:“这次的管理办法具备鲜明的放管结合特色。在交叉学科的内涵和设置方面,进行了严格且清晰的界定,坚守学科设置标准和门槛,防止相关单位为了赶时髦而盲目申报,避免伪交叉学科的产生,并且明确了调整退出机制。同时,为激发交叉学科的办学积极性和活力,大力鼓励相关学位授予单位创新交叉学科的建设、管理、保障机制,突出特色优势,聚焦特定重点领域发力,完善人员、成果、绩效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交叉学科建设发展,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交叉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提供了坚实基础。”
“管理办法体现了对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发展的科学认知和对社会公众关切的积极回应。构建交叉学科发展制度体系改革性举措和创新性政策,对高校管理者更具指导意义和现实作用。管理办法明确的交叉学科内涵、设置机制、调整退出机制、学位授予基本要求和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而完善,规范而可行,为高校‘十四五’期间开展学科交叉融合提供了可遵循的可靠路径。”刘卫国说。
新闻来源:《光明日报》
原文链接:https://www.eol.cn/rencai/202112/t20211210_21860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