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相关学院:
为做好2016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本次主要受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答辩和授位申请。
2、相关工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筹部署,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
本次预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以非全日制研究生为主(约300名),包括2011、2012、2013级的非全日制究生。详见附表。
2、申请条件:
(1)按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的具体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
(2)已于2015年7月前通过学位论文开题;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合格;
(4)已完成学位论文,且经校内外导师审查通过;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6)已缴清全部学费。
三、工作安排
1、学校总体安排请见附件。
2、总体安排中各项工作的截至时间为完成该项工作的最后时限。有条件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合理安排相关工作。
3、注意事项:
因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故2016年下半年是2011级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最后一次答辩机会,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务必高度重视这部分学生的答辩工作进展,及时通知监督学生完成有关工作,并做好情况登记。杜绝因工作疏漏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业。
四、有关要求
(一)恪守道德规范
全体研究生及导师应认真学习教育部第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电竞比赛押注平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研究生应按照要求开展论文工作,导师应按要求进行指导监督。
(二)强化导师职责
1、导师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指导监督学位论文撰写、评阅、答辩工作的进展。
2、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教育引导,要加强对学位论文的审查,包括学术水平、撰写规范、论文格式等。
3、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审核通过,方可正式提交。电子版论文应由导师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纸质论文应由导师签名确认后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加强对导师指导工作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监督。
(三)学术不端检测
1、所有学位论文均须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检测不合格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1)文字复制比≤15%者,可参加论文评阅。
(2)15%<文字复制比≤50%者,允许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后再检测一次。再次检测文字复制比≤15%者,可参加论文评阅;反之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3)文字复制比>50%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2、以上为学校的基本要求,鼓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加强形式审查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除导师严格审查研究生论文外,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安排专人逐一对学位论文的形式规范进行审查,确保论文的形式规范符合学校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要求。
2、学校抽查:学校将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论文进行抽查。
3、形式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论文评阅。
(五)论文双盲评阅
1、为公平、公正评价学位论文水平,保障培养质量,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采取校外专家双盲评阅的形式评审。
2、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工作由校学位办统一组织实施。评审专家将根据学生情况,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
3、盲评论文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印制,盲评编号由校学位办统一编制填写。
(六)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会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答辩会开始前,应宣读学校同意研究生答辩及成立答辩委员会的文件;答辩投票应统计无误,答辩决议及结果应记录详细。
2、导师不作本人学生答辩委员,不参加本人学生的论文答辩。
(七)论文涉密
原则上,不接受未经学校定密、未纳入学校保密管理体系的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答辩。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2、2016年下半年预计申请学位研究生汇总表
3、教育部第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4、电竞比赛押注平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5、2016年下半年____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
6、硕士学位申请书
7、2016年下半年____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清单
8、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9、盲评封面格式
10、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批表
11、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表决表
附 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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