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竞比赛押注平台学位服管理办法



为了严格管理、妥善使用我校各级学位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使用学位服的通知》(学位办〔1994〕22号)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使用范围

我校的学位服仅限学位获得者、校长、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主任)及委员、硕士研究生导师等在出席学位授予仪式、毕业典礼和学校庆典等活动时穿着使用,其他场合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二、服装规格

我校统一规范的学位服,分为校长服、导师服、硕士服和学士服四种,左胸前均绣有学校校徽。

三、组成部分

学位服由学位帽、流苏、学位袍、垂布等四部分组成,各部分样式规范如下:

1.学位帽

学位帽均为方型,其中校长帽为红色,导师、硕士及学士帽为黑色。

2.流苏

校长及导师帽流苏为黄色,硕士学位帽流苏为深蓝色,学士学位帽流苏为黑色。

3.学位袍

校长袍为红、黄两色,导师袍为黑、红两色,硕士学位袍为蓝、深蓝两色,学士学位袍为黑色。

4.垂布

垂布衬里为黑色,饰边处按文、理、工、农、医和军事六大类分别为粉、灰、黄、绿、白和红色。

四、着装规范

学位服必须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学位服着装规范》穿戴,具体办法如下:

1.学位帽

戴学位帽时,帽子开口的部位置于脑后正中,帽顶与着装人的视线平行。

2.流苏

流苏系挂在帽顶的帽结上,沿帽檐自然下垂。未获学位时,流苏垂在着装人所戴学位帽右前侧中部;学位授予仪式上,授予学位后,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校、院、所长)把流苏从着装人的帽檐右前方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

校(院、所)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或导师)及已获学位者,其流苏均垂在此所戴学位帽的左前侧中部。

3.学位袍

学位袍穿着应自然合体,学位袍外不得加套其他服装。

4.垂布

垂布佩戴在学位袍外,套头披在肩背处,铺平过肩,扣绊扣在学位袍最上纽扣上,三角兜自然垂在背后。

垂布按授予学位的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佩戴。

5.附属着装

上装:着白或浅色衬衣。男士系领带,女士可扎领结;

下装:男士着深色长裤,女士着深色长裤或深、素色裙装;

鞋:着深色皮鞋。

五、其它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